當地時間12月10日,美國財政部發(fā)布聲明,將中國商湯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所謂“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實施投資限制。
多家外媒表示,這是美國針對中國尖端科技的又一輪打壓。
“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是美國炮制的較新制裁工具,在特朗普任期末時,曾以之對付小米,但被美國法官叫停。
在商湯科技赴港IPO之際,拜登政府又重拾特朗普遺留下的“大棒”對準了這只中國AI獨角獸。
匯業(yè)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合規(guī)法律專家楊杰對觀察者網表示表示,此次美財政部的制裁確實可能對商湯科技未來融資、估值及商業(yè)活動等方面產生影響。
“但主要看商湯科技是否足夠硬氣”,楊杰分析,在中國“阻斷法”體系已經成形的情況下,該公司可以利用商務部《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進行反擊。
美國財政部官方推特轉發(fā)了財政部官網“制裁聲明”,推特截圖
此次遭受制裁的商湯科技是國內最大的人工智能“獨角獸”,不久前的12月7日,該公司剛剛開啟IPO,計劃17日上午在港股掛牌上市。
不過,英國《金融時報》9日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爆料稱,美國政府計劃禁止美資投資該公司,阻礙其公開招股計劃。根據商湯科技IPO招股書,其投資者包括美國銀湖資本和高通公司。
10日,美國財政部果然發(fā)布“制裁”聲明。
《華爾街日報》隨后分析,禁止美國資本投資商湯科技,顯示了拜登政府正擴大對中國科技公司的打擊力度。
《華爾街日報》報道截圖
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發(fā)言人劉鵬宇當天譴責美方,稱其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也將嚴重損害中美關系。劉鵬宇敦促美方盡快撤回“制裁”決定。
“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是什么?
匯業(yè)律師事務所合規(guī)法律專家楊杰對觀察者網表示,美國政府這次祭出的所謂“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與以往大家比較熟悉的“實體清單”有所不同。
楊杰表示,“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是一個相對較新的制裁工具,最早出現在特朗普任期末,當時他史無前例地授權美國國防部主導對外制裁,美國防部隨后公告,于2021年1月14日將小米集團、中國商飛等9家中企列入該“清單”,對小米的股價造成了較大波動。
后來小米集團、籮筐科技等3家中企赴美起訴,美國司法部判決將小米等企業(yè)該“清單”上移除。
楊杰表示,小米等企業(yè)的勝訴并不意味著美國政府要放棄這一制裁“武器”,拜登政府發(fā)現,由于國防部在對外制裁方面不如財政部、商業(yè)部那樣經驗豐富,之前特朗普指示國防部操作的“軍工企業(yè)清單”在程序上有很多瑕疵。拜登政府決定把漏洞補全,直接把制定該清單的權力移交給了美國財政部。
這樣一來,美國財政部在傳統(tǒng)的一級制裁、二級制裁之外,多出一個“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制裁的權力。該制裁的后果與一級制裁的不同之處在于,它禁止美國人投資被制裁企業(yè)公開發(fā)行的股票、債券等,不過并不限制美國人與該企業(yè)進行一切交易。
此外,它也不像商務部清單那樣禁止美國特定商品、技術和服務對該企業(yè)的出口。
“清單”對商湯科技的三個影響
盡管如此,商湯此次被列入“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仍然可能面臨三方面的影響。
楊杰分析,首先,被美國財政部列入“清單”可能會“勸退”直接商湯的投資者。
早在2017年,美國高通就對商湯注入數千萬美元的戰(zhàn)略投資;2018年4月,商湯科技C輪融資,由阿里巴巴集團領投,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蘇寧等投資機構和戰(zhàn)略伙伴跟投,一共募得6億美元(約合人民幣38.21億元)。
這些投資者的主要目的必然有獲得投資回報。而商湯如今已被列入“清單”制裁,肯定無法赴美上市,即使現在赴港公開招股(IPO),美國投資者也無法交易其股票,這會影響對商湯的投資邏輯。
第二,雖然商湯科技目前只是被財政部列入“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但不排除后續(xù)制裁升級,市場主體將不得不考慮其被列入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的可能。一旦如此,則其他企業(yè)無法就美國商務部“實體清單”制裁涉及的一些物項和技術與商湯進行合作。到時,高通與商湯進行的一些技術合作就可能會受到影響。
最后,由于美國制裁對其他市場主體存在一定“威懾力”,某些企業(yè)可能會出于自我保護而“過度合規(guī)”,與商湯斷絕相關的經貿往來,而使其處于市場不利地位。
楊杰指出,這種“威懾力”實際上是美國多年來舞弄制裁大棒的真正威力所在。實際操作中,甚至不排除有些企業(yè)可能會在合作合同中加入一些條款,約定將來萬一美國出臺后續(xù)制裁,它們可以與商湯中止相關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對商湯來說,這意味著在今后對外談判或爭取商業(yè)機會時,它付出的商業(yè)成本將會增加。
事實上,這不是商湯科技第一次被美制裁。早在2019年,商湯科技的一家北京子公司就被美國商務部列入“實體清單”,被加入實體清單意味著將面臨出口管制,在沒有美國政府許可的情況下,特定商品、技術和服務不得提供給清單上的企業(yè)。一同被加入實體清單的還有大華科技、?低暋⒖拼笥嶏w、曠視科技等ai企業(yè)。
彼時,商湯科技發(fā)文稱,對美國商務部將商湯科技列入實體清單表示強烈反對,并呼吁美國政府重新進行審視。商湯科技表示:“我們嚴格遵守相關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同時,我們通過制定并實施嚴格的人工智能技術使用的倫理標準,讓人工智能技術能獲得正確的應用,以最負責任的態(tài)度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發(fā)展!
楊杰指出,當時商湯科技的子公司被列入“實體清單”,理論上不影響母公司的正常業(yè)務,但同樣對其他市場主體有無形的威懾力,這次將商湯科技整體列入“軍工復合體企業(yè)”清單,是對方采取的一種層層加碼的策略。
商湯科技該如何應對?
面對美國霸凌式的“長臂管轄”,商湯科技也不是毫無辦法。
2021年1月,中國商務部正式公布并施行《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下稱《阻斷法》),為反對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損害中國公民和企業(yè)合法權益提供法理依據。
楊杰指出,如果商湯科技今后在中國境內真的遭遇部分企業(yè)采取“一刀切”的不當行為,它可以援引《阻斷法》提請商務部對有關企業(yè)進行調查,對其不當行為進行糾正。
比如,《阻斷法》第五條指出中國公民、法人等在遭遇外國法律與措施干涉等情形時,應當主動上報商務部。
第五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遇到外國法律與措施禁止或者限制其與第三國(地區(qū))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正常的經貿及相關活動情形的,應當在30日內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如實報告有關情況。報告人要求保密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其保密。
《阻斷法》第七條指出,經評估后確有外國法律與措施干涉等情形,可由商務部發(fā)布不予承認等禁令,中國公民、法人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第七條工作機制經評估,確認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的,可以決定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發(fā)布不得承認、不得執(zhí)行、不得遵守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的禁令(以下簡稱禁令)
當事人遵守禁令范圍內的外國法律與措施,侵害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當事人賠償損失;但是,當事人依照本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獲得豁免的除外。
根據禁令范圍內的外國法律作出的判決、裁定致使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遭受損失的,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在該判決、裁定中獲益的當事人賠償損失。
問題的關鍵在于商湯科技本身是否“硬氣”,是否掌握科技硬實力,楊杰指出,因為美國企業(yè)不與商湯合作,并非沒有代價,這本身就是一種可能失去中國市場的行為。
四川質量發(fā)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數字化轉型專家熊節(jié)對觀察者網指出,目前在人工智能領域,西方可能還有一定存量優(yōu)勢,在5年前,美國在人工智能算法上比較先進,現在來看,算法在人工智能領域中的重要性正在降低,中國的數據量大,即使算法沒有那么優(yōu)秀,也能喂出好的模型。高通與商湯科技的主要合作點在“用AI豐富5G移動體驗”,恰是中國市場率先大規(guī)模應用5G帶來的場景優(yōu)勢。
今年以來,美國多次利用所謂“實體清單”打壓中國尖端科技行業(yè)。4月,美國曾將7個中國超級計算機實體列入“清單”。外交部發(fā)言人趙立堅回應稱,美國政府為了維護自身科技壟斷和霸權地位,遏制中國發(fā)展,一再泛化國家安全概念,濫用國家力量,濫用“實體清單”,不擇手段惡意打壓中國高科技企業(yè),中方對此堅決反對。針對美方的有關措施,中方將采取必要措施,堅決維護中國企業(y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