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平縣柏亭街道辦事處2016年通村公路建設項目已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西平縣人民政府柏亭街道辦事處,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和自籌,現(xiàn)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XPGC-2016-090
2.2建設地點:西平縣境內
2.3計劃工期: 40日歷天(一標、二標、三標)
2.4質量標準:合格
2.5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紙范圍內(如有)和工程量清單的全部內容
2.6標段劃分:
本工程共劃分三個標段:
第一標段:柏亭街道辦事處耿墩至聶趙900米通村公路;
第二標段:柏亭街道辦事處小李莊至省道1607米農村公路;
第三標段:柏亭街道辦事處范樓村道1000米農村公路。
2.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資格后審。
2.8每個投標企業(yè)可同時報多個標段,但一個項目經(jīng)理只能中一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2)投標人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相關專業(yè)二級(含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4)投標人應具有企業(yè)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查詢時間應在招標公告載明的報名期間內,告知函原件應與投標文件正本內所附查詢函一致) 。
2
四、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8日至 201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時至11:30 時,下午15:00 時至17:30 時(北京時間,下同)
報名地點: 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2投標人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證明其符合本招標公告規(guī)定的資質條件且有足夠能力承擔本工程項目:
法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有效的資質證書、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擬派項目經(jīng)理建造師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企業(yè)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注:以上證件驗原件留一份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留原件。
4.3投標單位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持身份證到場,否則不予報名
4.4授權委托人招標過程中不得更換,擬任項目經(jīng)理在投標過程中不得更換。
4.5報名聯(lián)系電話需為授權委托人本人電話。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2016年7月18日至 2016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時至11:30 時,下午15:00 時至17:3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持授權委托書或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5.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陸仟元/標段。
遞交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遞交形式:從投標單位基本賬戶以轉帳形式遞交到下列指定賬戶
帳戶名稱:西平縣財政局非稅收入管理帳戶-保證金
開 戶 行:西平縣農村商業(yè)銀行順達支行
帳 號: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金 額: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元)
地 點:西平縣非稅收入管理局
(賬戶咨詢電話:0396-6230397)
注:轉賬后須持轉帳憑證到西平縣非稅收入管理局換領收據(jù),未預交投標保證金的,取消投標資格。
六、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2016年8月 10日下午3:30分整(北京時間),地點: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廳。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體
本招標公告在西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LED屏、《河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等媒體上同時發(fā)布。
八、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西平縣人民政府柏亭街道辦事處
聯(lián) 系 人:崔先生
聯(lián)系電話:15978820299
招標代理機構: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 系 人: 齊工
電 話: 13569465737
監(jiān)督機構:西平縣交通運輸局 西平縣紀委監(jiān)察局
電 話 : 0396—626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