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王女士在招遠某商場購買了一臺國產29寸彩色電視機。該機正進行5折優(yōu)惠活動,標價為3250元,但在交款時,王女士卻發(fā)現(xiàn)交款的電腦上顯示其原價為2650元。王女士頓生疑惑,與商場交涉無果后,向工商部門提出申訴。
招遠市工商局消?茖υ撆坞娨暀C的質量、價格、數(shù)量進行了詳細調查,最后,商家被迫按進價(加稅金)打五折將彩電賣給王女士,并支付其交通費50元,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工商部門提醒,市民在購買打折產品前,最好進行較全面的市場調查,并保管好購物發(fā)票,以便日后維權。